🏫

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

✓ 已认证 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企业
🏷️ 培训机构 📍 山西 · 运城 👁️ 浏览 3 次

无人机培训

📞 联系电话

📝 企业简介

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简称"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法定代表人张袁,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2MAE5P97P70。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新境市民广场生态体育公园B区入口10米第一间门面房。公司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所属行业-。公司资质:存续,开业。2025年11月27日抖音报道: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招聘。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专注于无人机、航模飞行器、智能硬件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政府、武装部、无人机应用部门有密切合作。核心业务在于无人机培训、技术交流、赛事举办以及相关产业应用(例如:航拍摄影、农业植保、安防测绘、电力巡检等领域)。公司总部位于运城,在山西省内设立5个分支机构,业务覆盖10余个...。2025年3月6日抖音报道:运城星图无人机培训第二期学员实操练习。2025年3月7日抖音报道:运城星图无人机培训,绝非仅此。2025年3月12日抖音报道:运城星图无人机火力全开。2025年4月20日抖音报道:你们还在苦练八字飞行吗?我们已经开始自旋绕八了。公司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2MAE5P97P70
法定代表人张袁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分类培训机构
企业规模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企业
工作时间全天候
母公司-
所在地区山西 · 运城
详细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新境市民广场生态体育公园B区入口10米第一间门面房
核心业务无人机培训
经营范围无人机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推广;无人机操作技术服务;无人机的销售及租赁;航空知识的科教宣传;为航拍、航测提供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产品、航空模型的设计;森林防火监测;农作物和林业植被保护;组织各类庆典活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航空模型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场景标签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培训机构

🏅 资质证书

✓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类型/备注
张袁 100% - 自然人股东 ·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持股100%
💡 母公司:-

©️ 知识产权

📌 商标
星图无人机等商标
🔬 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资质证书
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企业,2025年11月27日抖音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招聘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专注于无人机航模飞行器智能硬件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政府武装部无人机应用部门有密切合作核心业务在于无人机培训技术交流赛事举办以及相关产业应用例如航拍摄影农业植保安防测绘电力巡检等领域公司总部位于运城在山西省内设立5个分支机构业务覆盖10余个...,2025年3月6日抖音运城星图无人机培训第二期学员实操练习,2025年3月7日抖音运城星图无人机培训绝非仅此,2025年3月12日抖音运城星图无人机火力全开,2025年4月20日抖音你们还在苦练八字飞行吗我们已经开始自旋绕八了,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新境市民广场生态体育公园B区入口10米第一间门面房,张袁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2MAE5P97P70

📜 工商变更记录(1 条)

2024
企业成立
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个人独资)在山西省运城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袁,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24年

🏢 分支机构(1 个)

山西省内5个分支机构
📍 · 成立于

📦 产品与服务

星图无人机俱乐部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035933777
联系邮箱—
官方网站—
工作时间全天候

🌐 网上信息与新闻 (共 3 条,来自公开渠道)

📰 行业资讯 (2 条)

运城星图无人机培训第二期学员实操练习。

📌 来源:抖音

你们还在苦练八字飞行吗?我们已经开始360度自旋绕八了。

📌 来源:抖音

💼 招聘信息 (1 条)

山西星图无人机俱乐部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专注于无人机、航模飞行器、智能硬件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政府、武装部、无人机应用部门有密切合作。核心业务在于无人机培训、技术交流、赛事举办以及相关产业应用(例如:航拍摄影、农业植保、安防测绘、电力巡检等领域)。公司总部位于运城,在山西省内设立5个分支机构,业务覆盖10余个...

📌 来源:抖音

📚 本页信息来源(1 个公开渠道)

抖音 ↗
本页面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及企业自主提交,本站仅做信息索引,不构成任何推荐或评级。企业信息可能变化,联系前请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网上新闻与信息均来自第三方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